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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项基本要求

2022-04-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系统,它是一种应用相当广泛的现代消防设施,是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一种有力工具。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消防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我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推广应用有了极大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安全防火工作中已经并将继续发挥出日益显著的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来完成,以确保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基本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担。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2)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